一、什么是拍卖
根据《拍卖法》第一章第三条给出的定义,即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其核心要点为公开竞价,价高者得。
二、拍卖的基本原则
我国《拍卖法》确定的拍卖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也是我国国有资产变现过程中须遵循的原则。
三、拍卖的主要特点
1、竞争性强;
2、透明度高。
四、拍卖当事人
拍卖当事人包括: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
拍卖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委托人:是指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
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买受人:是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竞买人。
竞买人、买受人,有时亦统称买家。
五、拍卖价格
1、保留价,是确认拍卖成交的最低价格,即委托人允许其拍卖标的通过拍卖合法转让变现的价格下限。
2、起拍价,又称“起叫价”“开拍价”。是拍卖师针对拍卖标的首先宣布的竞价基数,即拍卖人允许竞买人竞买的价格下限。竞买人的应价或竞投价只能等于或高于起拍价,否则无效。
3、竞投价,又是称“竞叫价”或“应价”。是竞买人针对某件拍卖标的的出价,可以在拍卖师击槌前随时报出。竞投价不受次数限制,但在拍卖过程中如不出现,则表明有拍卖标的流标。
4、最高价,又称“最高应价”或“落槌价”“成交价”。是确认拍卖成交的最高价格,即拍卖人允许拍卖标的通过拍卖合法转让变现的价格上限。最高价形成之后,拍卖师应当击槌表示成交。
六、常见的拍卖方式:
拍卖方式有多种,日常采用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增价拍卖。又称“英格兰式拍卖”,它是一种价格上行的拍卖方式,即竞价由低至高、依次递增,直到价格成交为止。
2、减价拍卖。 又称“荷兰式拍卖”,它是一种价格下行的拍卖方式,即拍卖时,报价由高至低、依次递减,直到有人应价,即告拍卖成交。
3、密封式投标拍卖。又称“投标式拍卖”或“邮递拍卖”,密封式投标拍卖也是国内拍卖业常用的一种拍卖方式。是指在拍卖中,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将已填写好的出价载入密封件送达到拍卖行规定地点,拍卖人统一开标后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决定中标人的一种拍卖方式。